2015年9月10日 星期四

「正統語法、口音」的說法還站得住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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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盔:純粹個人淺薄意見,並不代表學系同輩立場)

昨日在面書討論到底「非正統」英文字母發音的問題,到最後還是不能令兩邊的意見共融,有點耿耿於懷。作為語言學人,在 Linguistics 101 即開始討論 prescriptive/descriptive grammar 的角力了。我嘗試長話短說(明顯不能):

當文法被賦予價值(好/不好,做/不做)就是 prescriptive。教育工作者和同工需要一個標準令學生先學好紮馬才耍拳,我很同意;但要給他們機會對打,而不是跟足套路一字一句地對練才有自然發展。語言學人寫文法書,不是為了教人“應該”怎樣讀寫語言,而是嘗試描述一般人“真實”使用語文的情況。當然最後也有教育意味,但我們希望提供的例子並非像一些教科書憑空想像出來的,而是有紀錄、自然生成的真實文本。在我們而言,文法是沒有好壞的,更加不會搬出一套「正宗」出來硬要學生接受死記。

所以,大眾仍然在為了“讀音”、“口音”或“句式”來判定說者作者是否正宗;這樣捨本逐末是註定徒勞無功的。“正宗”即表示權力,而權力必定是文化社會政治因素為語文賦予價值的源頭。以英文為例,我們要以英美為標準嗎?德州和首都的英文又不同了;利物浦和皇室的英文又不同了。那我們要以誰尊貴點來定“正宗”嗎?奧巴馬也脫口說了 "ni***" 了;威廉王子的英文也很親民呢。你選了那種英文文法作標準,是你的價值觀,不是我的。我說過,文法沒有好壞,只有通達程度 (intelligibility) 罷了。不按章法出牌當然會溝通不成;但每種情境下的傳意也有一定程度的相似(結構,用詞,傳意者關係等),我們提供的是“合理的選擇”,而不是“必然規條”。

若果我們不再以口音句式來判辨正統/標準/正宗與否,可以做的還是有很多。例如我們可以從語言習慣中看出規律並形容之,例如我們是 sitting in/on the chair,除了以英美人士的“感覺”來判定,我們還可以在語料庫 (corpus) 裡找答案。語料庫就是收集了數以億計字數的資料庫,我們可以搜索關鍵字來判定一些字詞的日常使用方法實例。研究者或教師常用的語料庫有 Corpus of Contemporary American English (COCA, 4.5 億字),或者 British National Corpus (BNC, 1億字),或者以學生或其他自然生成的文本來建造自己的語料庫也可以。

其實還有很多實在而又不「離地」的方法去解決學習語文的問題,但不在此詳述,或者有機會下次多說一點。我個人倒希望學生不是一味追求「正宗」語文:很多時還未學習如何溝通便被一本本的文法書嚇走,又或者學出來的語文生澀又不自然,好像看著劇本逐字逐句朗讀一般。

而我們語言學人也不是「離地」到不知現實語境如何:我們不斷地和學校老師合作,從課程設計、教師培訓、課堂應用也有參與,本地海外如是;而且我們還有跨學科跨業界跨媒體合作,如科學語文識讀、專業傳意,或者是醫療傳意也有積極參與。或許我們更需要把我們的工作做好並宣傳出去,讓更多人知道語言學並不是搞搞發音文法,在象牙塔裡做理論,或者是懂說十種語言,看很多莎士比亞之類的蛋頭們 (eggheads)。

大概是這樣。把心中想說的寫了出來,沒有那麼糾結,舒服多了。

(因為平常不是以中文書寫論述學術課題,如果行文生硬辭不達意,懇請賜教和見諒)

2015年8月31日 星期一

離家深造一記:Month 1 (II)

接下來的,是感謝文。就當是為我論文的鳴謝部分起個(中文版)草稿吧 -- 反正諸位應該沒有興趣看我的論文吧。

一定要先感謝家人。媽媽一直也不太清楚我所謂「深造」是什麼意思,所以也十分冷靜 -- 她要朋友交代我做什麼,但「深造」一詞抽象得很。感謝媽媽就算不清楚我來做什麼也無條件的支持我,包括經濟上的支持。現在沒有我這個不肖子在家和她吃宵夜,應該可以早點睡了。張家也是要感謝的,他們的正能量,對於我這個不常探望他們的家人來講,也是一種很重要的支持。希望大家身體健康,生活如意!


抱歉把您放這一段,安兒大人:您絕對值得放在「家人」的位置!謝謝您的信任,絕對是我好好努力讀書的動力。我知道您在這半年裡每天在倒數,直到最後一星期您也忍不住了,到我入閘的一刻我也覺得很沉重很不捨呢。不過這裡還是長話短說了(家書快要來囉)-當然更加要謝謝陳家兩老專程再送別。希望下星期您們去台灣有一個愉快的家庭之旅!

感謝朋友的「上心」。先感謝The Jukebox 的隊友們,為我舉行了餞行的晚飯聚,還有落力地為了Beatles' Night 努力練習。JT+Colly 你們送的燜燒杯很好用,其實我不只是用它來保溫熱水的,謝謝!還有一眾因為我要離港而參與了兩場音樂會的好友和音樂人,你們對我實在太好了。我只可以說,回來之後會有更多好的音樂和大家分享!更加不會忘了SL 何兆倫給我們難忘的一程青馬之旅,雖然兄弟不言謝,不過還是要把你放一個好的位置!



悉尼的朋友:感謝Charlene 請Chloe 收留我在Hurstville 「樓王」棲身。你和室友們也十分友善,接納我有點 "leung" 又怪怪的「準uncle」。也謝謝你們帶我去吃好東西,雖然暫時不能和你們出遊,但只要我的工作一完成,我就該有六個月可以放心玩樂了!到時不要忘了我!

大學同事們(要轉英文):Dear colleagues and classmates, thank you for all the farewell parties that you threw for me -- perhaps celebrating the days without me asking stupid questions during your presentations just to sound cool. In the year I'm not in I still hope to hear from you on your confirmation prezis, as well as viva! Biggest thanks go to my supervisors for supporting my "excursion" (semioticians love excursions don't we) and precious advice on where to go, what to eat and how to survive in Aussie. My experience here will be absolutely invaluable. All you have to do now is wait for my good news!

也很重要的是我的學生們:感謝你們和我一起吃飯和喝咖啡,不停的聽我講自己的事。到我回來之後,希望你們也有很多新鮮的事和我分享!在學業上,大家一起努力吧!

簡接要多謝的,還有我的過去:所謂「失敗」的人生,原來可以這樣逆轉(是成是敗還未知道呢)。謝謝所有令我對英文感到興趣的老師和朋友,特別是當年提議我要出國深造才有多點機會的樹仁英文系主任(我看他也記不起有說過什麼了)。

如有紕漏,十分抱歉,因為我已把你們當成是家人/朋友/同事/學生的一部分了。又是努力工作的時間了,遲點再說!

2015年8月30日 星期日

離家深造一記:Month 1 (I)

沒有想過,人已離開香港一個月了。朋友說,一年過得很快;但始終這是我獨自一人負笈前來澳洲深造的,也是第一次在外地多於一個月。要到今天八月底才能正式安頓下來,為自己來到悉尼的目的簡單講一下。我知自己較嘮叨,所以希望長話短說,這一記先講一下學業和生活,下一篇才講些感想吧。

我並不是交流生,而是碰巧悉尼科技大學(UTS)和理大有個雙聯學制(joint degree) 的課程,我申請成功了,便挾著夠用的獎學金過來完成我的博士學位。的確是有交換生計劃的,不過時間短一點,但我希望可以盡量用這段時間完成我的論文和強化理論基礎,最後就選了留在這裡一年了。

有趣的是,由於UTS 和悉尼大學(USYD)很近,而且兩家大學的系統功能語言學歷史久遠,並常常有合作 -當然還要提一下新南威爾士大學(UNSW)、麥格理大學(Macquarie University) 和渥龍崗大學(Wollongong University) 等等澳洲學府也就在附近,一起做相關研究 - 我有很多機會在兩家大學上課和聽講座,也可以認識不同的學者。是深化所學的也好,還是找點聯繁也好,應該會很有得著呢。

從Hurstville 看出去,遠處是悉尼市中心。右邊是大商場Westfield。


至於生活,澳洲尚算容易適應。一來是英語國家,要基本和人溝通也沒有多大問題(文化生活除外);二來家住Hurstville, 其中一個很大的華人社區,很近火車站,生活必需衣食住行也很方便;火車線路算是容易明白,我每次出去市中心也不過三十分鐘而已。能夠有飯可煮,有房可睡,有書可讀,這一年應該很容易度過的。

最後要說一下自己。作息規律還好,起碼早上可以起來自己做早餐,下午才上學,有很多時間可以讀書和寫東西,還有盡量每天也做運動,盡量多點自己煮飯,少一點外出吃飯;希望不要像老闆在我臨走之前說,到這裡會越來越胖吧!

真的說得很簡短,不想悶壞耐心看完整篇的各位。下一記就說一下一個月來的感想吧。

2014年10月4日 星期六

我世界裡的警察

我對警察的最初認知,從小到大也是來自我曾當警署警長的父親。這裡形容的警察,是我對上一代的警察,即現在已退休的梯隊長久建立的印象,多為感觸和正面。大家在對現今的警隊狠狠的批評時,不妨懷緬一下舊日好時光吧。

爸爸出身時,廉署才剛成立了不久。我們家是草根階層,作為養家的長子,當警察必然是薪高福利好的選擇 (當時廣告也是這樣宣傳的)。大概在我兩歲的時候,我們一家三口搬進了新界某已婚警察宿舍去,而我的幼稚園記憶也是建基於那裡。對於一個有妻兒的男人來說,當差既有穩定人工,亦有極多福利,更可以發展個人專長 -- 爸會定期接受訓練及參加課程,還可以繼續踢足球。周末日的時候,爸亦會帶我們去警察會喝茶和玩。更不用說的是,工會及員助級協會提供的福利,體現了公僕是絕對的「鐵飯碗」,基本上沒有警察會捨得離開。這種安全網,也為了我們一家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安穩。


在我成長的年代,警察是值得自豪和受人敬重的職業。每次和爸爸逛街,他總會碰見同僚,我們的感覺就是大家也會認得我爸這樣子。某年和爸爸談起,他工作很賣力很專心,總會受到上司讚揚的。或許他的工作性質是前線但並非人群管理的關係,他的功績多為捉賊、救人;他曾救過蹈海的人,上過《警聲》(警隊的報刊)和《香港早晨》和余文詩對談(如我沒記錯的話)。他的賣力是超乎想像的--他試過在我面前捉賊,跑樓梯和搶匪對峙(我媽可作證)。他行事相當謹慎整齊--他只有中五程度,但能書寫流利英語(口語就......本來說話就不靈光),加上他在警隊服務多年,建立的聲譽在我所知也是極正面的。

還記得讀小學時,爸曾有兩次經過學校探我,那當然是他們「小息」的時份。爸也有駐守過郊區,下班時也有帶我去鹿頸喝下午茶。這些在我孩提時代的經歷,基本上為我對警察帶來了好的印象。

警隊本來就是一個很高壓的職業,入去的人很少只想做「散仔」。幸而我爸退休前的工作也為文職,不過自1997 後,他就很少談及自己的工作,並強烈勸籲我不要當差,或許他多少也預見警察未來的走向了。高薪厚祿的工作,加上職務本身涉及黑白相混,容易令人揮霍和迷失。我們懂事以後,聽到很多為警不仁的例子:欠債的、嗜酒嗜賭的,以至今天大家親眼目睹的一切,也證明了爸說得不錯,也慶幸老父及時退休,讓他可以保住正義的名聲。

我得說,這只是過去。警察風光的日子,已經過去了。我不知道現在作為警察的市民們到底在用什麼眼光去看這個城市,用什麼標準去看執行「公義」的責任了。警察就職前的誓詞,大家還做到多少?在大家享受人民納稅作薪金之時,還有多少人在努力維護正義,為自己的名聲爭一口氣,讓人們敬重同時,也讓自己抬起頭堂堂正正做一個警察?

或者讓我狠狠的拋下一句:今日的警隊,在城管黑道代替「執法」的時候,應該覺得羞恥。知恥近乎勇,看看你們的前人是如何建立榜樣,回頭是岸吧!

2014年9月26日 星期五

翻唱歌曲為樂(業)的九則必備條件

成立了唱經典作品的 The Jukebox 已有年多,算是在未能再次執筆創作時,能保持自己作為音樂人心手協調敏銳的一種手法。記得在嘗試組織歌目方便找工作期間,有資深的音樂朋友提醒了一句:「Top 40 你們懂嗎?要放在歌單哦。」當然話說出來,表示他已懂了 (最少能拿捏吧),我們要追,還不知要多久;況且我們雖非拉雜成軍,但始終日間有工作,是有困難的。好聽一點就賺錢養興趣,難聽一點的就是每首歌也半桶水。

坊間唱翻唱改編作品的音樂同好越來越多,放上社交媒體上的一眾如恆河沙數。我也湊了熱鬧,在空閒時間把陪我長大的歐美懷舊金曲拍成Nostalgia Series,今個星期已是第四集了。本來沒有抱什麼期望,純粹過一下表演慾 (一向也過盛);但看著觀看人數不怎麼樣,也會有點不甘的。比如說,我翻唱由Bread (David Gates) 唱的 "If",三個星期以來的觀看人數是 81 次:



昨天和萬能鼓手阿龍談起,他和太太也有放短片上YouTube作教學用。然後他給我看這個,大半年已超過二千萬點擊率了:



我沒有奢望要成為「翻唱天王」,反正我們也心知,翻唱只是手段 (means),目的還是引人聽自己的原創作品。不過當我們打算要以翻唱歌曲為自己的音樂「省招牌」時,我深思了好一會,得出了點點見解,希望各位也指點一下,到底如何吸引觀眾追看自己的視頻、錄像。以下說的我未完全跟得上,但得出的想法是這樣的:

SENSITIVE (敏銳):對近期熱門話題(歌曲)的敏銳,對受眾使用網絡的敏銳,對用什麼方法演繹的敏銳,也要留意呢。

單是說一個字且怕難以服眾;我姑且把每一字母抽出來,得出九項要點:

S(trategic):知道受眾的上網習慣,利用不同的渠道,推斷他們何時在家上網,看自己的宣傳、作品。坊間有一些排程(scheduling) 的軟體如TweetdeckLatergram等方便大家,不用每天也守在電腦前。而且發佈前後也要盡量告知自己的粉絲好友支持轉發,須知道網路上觀看次數的衰退速度又快又急,把握的就是發佈後的一星期內了。

E(ngaging):選題材也好,和受眾互動也好,為的也是令大家更投入。多點找有意義亦不沉悶的話題討論,應受眾的要求選材,例如點歌環節,也是其中的方法。

N(ostalgic):什麼年齡層的人也有令自己心動的歌曲。只要知道受眾的年齡層,只要是自己喜歡或想嘗試的作品,也不妨迎合一下對方的口味,希望他們最終會留意自己的創作了。

S(urprising):粉絲就好像情人,是要哄的;記得重要日子,記得他們說過什麼,很困難,就抄筆記(對男女友也管用!)在節日要做什麼,也要出其不意呢。

I(nnovative):我個人是還要努力的。為翻唱的歌曲加上什麼特別的元素;或者有否把歌曲改編至耳目一新的可能,也是令觀眾覺得你的想法新穎有趣,自然有驚喜,也感到投入了。

T(rendy):唱一點現在很流行的歌也是無可避免的。知道時下大家喜歡聽什麼,立刻作出反應(個人經驗自拍一段片子加後製也不過五小時),或許會令你的音樂專頁流量增加不少呢。

I(nspiring):如果行有餘力的話,不妨為自己的翻唱歌加上教學:彈奏要注意的地方,唱歌呼吸運聲的方法,哪一樣是自己專長的,也可以和他人分享,感染別人呢。

V(italising):有些歌,可能不是現今最流行的,但除了勾起人懷舊的感傷以外,它們總會拉人一把,由失意中振作過來。我們要記著,表演者除了謀生以外,多多少少也不停在感染他人,說不定你們就是粉絲們的好榜樣呢。

E(nvisioning):哪些歌可以帶到你有多遠,你就考慮去唱吧。不光是名利,而是它們當中的技巧,題材和感染力就是成功的指標。我在innisfallen 時的誇張台風,多得Travis 的Andy -一隊不是metal 的樂隊能有如此感染力,很值得學習呢。

每個字母其實可以再引申為其他重要的要素,那就留給各位討論了:在你而言,你最期望聽別人唱翻唱作品時有什麼過人之處,吸引你聽下去?

2014年9月21日 星期日

為中學時代補白:If I Fell

我不夠膽說自己很獨特 (至少現在認識到世界有多大了)。自十一歲在CD 櫃內找到一隻沒有封面的Please Please Me (1963) 開始,直至十六歲我也只聽披頭四。不用說整個中學年代就和主流脫節了,算是自己選擇了脫節。所有在中學時期的行為衣著(也不過是校服)也很受他們影響,也影響了我對音樂的看法。

自此之後,我也很喜歡翻唱。小時候記歌詞很了得,很快便學好了一首歌。但因為沒有同路人的關係,我一直也只是停留在家獨唱的階段。中四以後認識了學長們,總算是滿足了自己小小的願望,可以在台上唱披頭四的歌 (換來的噓聲也不少)。

大學開始我在獨立樂團玩,玩的也是隊友們或自己的原創作品。他們對翻唱歌不太熱衷,而且懂得寫歌的我們有時總覺得玩翻唱也不是什麼很光彩的事情。再一次我把翻唱歌當成是guilty pleasure,或者在喜慶派對時娛人自娛的玩意。

沒有錯,我的表演慾很強,我也不會否認。然後我就想,既然也肯定自己很喜歡唱翻唱,不如就用自己的平台唱吧。起碼在網絡上觀眾也整體上較包容 (期待網絡圍攻中)......  於是我便開始把我懂的歌,逐少逐少的放上YouTube儲起來,變成了我的 Nostalgia Series 了:


最新一首就是來自披頭四的If I Fell。每星期我總會找一個晚上兩小時錄一首歌,然後回家做剪輯,在星期日下午發佈出來。這變成習慣了,我是指制作上的技巧和準備也開始熟練。頭幾次做得未必是最好,但我相信我會不斷改善的。而且在錄音上,我也找到了最直接的方法,可以用在我的專輯上。

這就是我在翻唱的同時,學會了的東西,放回在自己的創作上。希望各位有緣看到這篇博文的話,可以訂閱我的YouTube 頻道;喜歡我的歌的,希望會得到你的讚好和分享;我會定期更新我的歌曲庫和教學。如有時間的話,也可以看看我放在SoundCloud 上的原創作品。

先感謝大家的厚愛和支持!祝大家有個秋意十足的九月尾!

2014年9月8日 星期一

學懂樂器

認識我的人也知道,我的恆心,大概也只限在讀書、音樂之中。這文章之前的博文大概也有年多了吧。近來我的博士研究過得不怎麼樣,但從中找到了量化工作的方法,才慢慢看見起色。趁周日夜未眠,特意寫點什麼,讓自己分心一下,也想想自己這些日子以來,做了些什麼也有所建樹的。

先說工作之法,簡單記一下:一周寫下要完成的一件事,然後把那一件事量化為五至七天的小目標,每天的目標再拆成以小時計的項目,逐件完成。不能完成全部也不要緊;最要緊的是開清單,把做過什麼也劃掉,劃掉以後把清單一看,嘩,原來已走得那麼遠,心裡好過,自然每周也很有自覺,到底完成了什麼,做了什麼。例子後補,但現在心情好多了。

說對題的事情。我很羨慕能閱樂譜的音樂同好。從小到大我的「譜」是我的一雙耳朵。開始學習結他時,當然有六線譜此類類似「說明書」協助操作。八十後的朋友也知道,九十年代互聯網未流行,別說看YouTube  了,連找自己喜歡的歌詞也沒門。那時想學哪首歌就得靠耳朵:由聽英文歌抓歌詞,到聽歌抓和弦,也是靠耳朵完成。

好處是聽力能不斷增強。先天優勢下,我能把和弦或結他獨奏用耳朵抓出來。最自豪的還不是把Hotel California 分三段來學,而能聽出用上了什麼技巧得出什麼效果。壞處是手勢沒基本可依,容易養成壞習慣。自學是好,很有心的事情;但苦練十小時,還不及老師親身把姿勢糾正好。所以我還是強烈建議大家找個師父修正一下手勢。

不過我始終也不能界定何謂「學懂」樂器。如果用我所學的「理論」來說,我可以歸納為(i) 技巧、姿勢和音準;(ii) 基本駕馭某程度內的樂章 (如jazz standards或《真的愛你》(?));(iii) 能剖析並歸納曲風內的技巧表達手法;(iv) 欣賞某曲風的背景歷史,以及它們所影響的彈奏技巧之類。說起來有點像教育的所謂 "genre-based" 的教學方法(歡迎補完)。

我能想及的例子可能是這樣的:我學懂了藍調的音階,推弦的姿勢及音準;然後就拿經典樂曲作練習,並透過聆聽樂曲剖析藍調樂曲內的相通之處(如特定的樂句走法,十二小節藍調的和弦進程)。假以時日,我該能透過理解某年代內的藍調曲風,得出我如果要彈那種味道的曲子,我就用上我的樂句庫、技巧和聆聽能力。

但學懂之後是什麼?我會想是「創作」吧。我仍然強調,我很羨慕懂譜的人 -有能力用上音樂家的共同語言是何等優越!不過我也不以自己「譜盲」為恥 -在現今世代裡,要學什麼也能用上不同媒體輔助;不過學古典音樂的同好,要得到前人的精粹,就得拜託樂譜上的記號了:它們記載的不止是旋律和節奏,還有滲在字裡行間,音樂家的感情,表達在符號之上。我深信細微如小指的動作也會影響整體演奏的流暢。我推深一層看,之前四點之後,駕馭曲風的方法就是創作了。拿著前人的框架,把自己的感情意念在即興中表現出來 -再次說,現今我們記下音樂的方法有很多,要記譜絕對是為了方便與隊友樂手溝通的策略。

所以我現在練團時,就算我不懂五線譜,我也會記下和弦和編排,和隊友分享。至於即興的心得,我只能說,多是(ii)-(iii),其餘時間是亂來!

要撥亂反正,要的可是時間,一步一步的修正呢!瞎吹完畢,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