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30日 星期三

「博士」的前路 就用雙腳走出來吧

“你在讀博士嗎?真好,回到香港一定很容易找到好薪水的工作了。” 室友在我剛來的時候說。


在悉尼已差不多兩個月,同時距離第三年完結的日子剩下十一個月了。上過了不同的課,聽過了不同的講學,研讀了在香港未讀的文章,開始感到腦袋的線路有點改變了(不是痴線)。一般來說,博士生不會等到整個博士生涯完結才開始為自己的前途打算,或者真的在最後一天才呈上自己的畢業論文。所以時間是以反比例壓縮的:消逝速度越近「死線」越快到來。特別是指導教授提過,要在修業期限前半年完成初稿,即是說我大概只有五個月時間寫完;直至現在,我還未寫好完完整整的一章,心中不免有點急。急並不止是因為教授下的死線迫近,而是為了遠一點的謀劃而擔憂。在 “ABD” (all-but-dissertation) 的期間,我還要提交期刊論文,計劃參與大小會議,還有最重要-在回香港前找一個落腳點-理想的是一份學術/研究工作。幸運的是,目前為止我已有一篇論文已在期刊刊登了,但在學術世界裡,一份普通的期刊論文還不夠-我們的人生就是「教學-研究-登論文」不斷的循環。所以在這段期間,要做的事還有很多很多,每一步也是和將來緊緊的連繫著。

不過我們讀博的,真的只向前看,完全沒有一點回望,或者沒有放眼現在的意味?

今天特意外出往悉尼大學找個地方工作,驅走一下呆了在家近一個星期的「宅」味-和藹(有點熱)的陽光真的令工作順心一點,幾個小時的努力終於把兩章節的框架「衝」了出來。之後在校園內漫步,往小食部買咖啡之際,有種想法突然湧上了心頭:

在戶外工作也蠻不錯的。悉尼大學內的草坪,沒有人會阻止你吃東西、打欖球和睡覺。事事也要微管理的香港差遠了。

讀這個博士,把我過去幾年零零碎碎的教學/出版工作的思緒整合過來了。回顧一下以往的「職場」生涯,其實也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為什麼在做,得到了什麼,和怎樣達到我想到的位置。我以為自己不在意,又或者逃避需要在意的事情:每個人在社會上也有一定的位置,和想去到的高度;我以為只要不停讀書,換來的就是畢業後的一紙合約。結果,大學畢業時我沒在意自己要去哪裡;碩士畢業時,又再重覆了一次,也是沒有留意就業市場的行情,於是錯過了找到教職的機會。浮浮沉沉,到我脫離了職場,重歸校園做研究、學習,雖然一開始是老闆建議我讀博,糊糊塗塗的進來了;但到了這個階段,我終於明白到:

我們不是以學歷來決定自己的高度,而是以實際的腳步達到自己想去的目的地。

這樣說好像有點感性。不過,這幾年在理大讀書做研究,還有過來悉尼完成學業,一切也是切切實實的用行動去爭取:「說」完了你做什麼後,人們期望你真的要「做」一點成績出來。你要做什麼,去哪裡,全部也要證明-我們是白紙黑字的證明。難怪早幾年開始讀博之前,已有朋友和我未婚妻說:讀完也不一定有工作的。老闆卻說:會有的。她的意思是,是「你」要保證自己能找到工作:就是在一開始時就說,準時完成論文,準備幾篇期刊論文發表,爭取曝光,還要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為什麼要做這個研究?會得到什麼?其他人有否因為你的研究而被啟發?

這就是我不停地在修改我的研究命題的原因-不可以做一些個人小研究案子哦。

所以讀博也好,深造進修也好,或者在職場打拼的我們,不可以只是坐著等機會:當然有些機會會衝著我們而來,但自己想得到的,往往也要自己爭取。我沒有其他人的覺悟,可以早一點領會到人生目標為何;所以可幸有機會繼續讀這個學位,就如朋友方博士所言,「變的未必是前路,而是走路的人」

2015年9月10日 星期四

「正統語法、口音」的說法還站得住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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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盔:純粹個人淺薄意見,並不代表學系同輩立場)

昨日在面書討論到底「非正統」英文字母發音的問題,到最後還是不能令兩邊的意見共融,有點耿耿於懷。作為語言學人,在 Linguistics 101 即開始討論 prescriptive/descriptive grammar 的角力了。我嘗試長話短說(明顯不能):

當文法被賦予價值(好/不好,做/不做)就是 prescriptive。教育工作者和同工需要一個標準令學生先學好紮馬才耍拳,我很同意;但要給他們機會對打,而不是跟足套路一字一句地對練才有自然發展。語言學人寫文法書,不是為了教人“應該”怎樣讀寫語言,而是嘗試描述一般人“真實”使用語文的情況。當然最後也有教育意味,但我們希望提供的例子並非像一些教科書憑空想像出來的,而是有紀錄、自然生成的真實文本。在我們而言,文法是沒有好壞的,更加不會搬出一套「正宗」出來硬要學生接受死記。

所以,大眾仍然在為了“讀音”、“口音”或“句式”來判定說者作者是否正宗;這樣捨本逐末是註定徒勞無功的。“正宗”即表示權力,而權力必定是文化社會政治因素為語文賦予價值的源頭。以英文為例,我們要以英美為標準嗎?德州和首都的英文又不同了;利物浦和皇室的英文又不同了。那我們要以誰尊貴點來定“正宗”嗎?奧巴馬也脫口說了 "ni***" 了;威廉王子的英文也很親民呢。你選了那種英文文法作標準,是你的價值觀,不是我的。我說過,文法沒有好壞,只有通達程度 (intelligibility) 罷了。不按章法出牌當然會溝通不成;但每種情境下的傳意也有一定程度的相似(結構,用詞,傳意者關係等),我們提供的是“合理的選擇”,而不是“必然規條”。

若果我們不再以口音句式來判辨正統/標準/正宗與否,可以做的還是有很多。例如我們可以從語言習慣中看出規律並形容之,例如我們是 sitting in/on the chair,除了以英美人士的“感覺”來判定,我們還可以在語料庫 (corpus) 裡找答案。語料庫就是收集了數以億計字數的資料庫,我們可以搜索關鍵字來判定一些字詞的日常使用方法實例。研究者或教師常用的語料庫有 Corpus of Contemporary American English (COCA, 4.5 億字),或者 British National Corpus (BNC, 1億字),或者以學生或其他自然生成的文本來建造自己的語料庫也可以。

其實還有很多實在而又不「離地」的方法去解決學習語文的問題,但不在此詳述,或者有機會下次多說一點。我個人倒希望學生不是一味追求「正宗」語文:很多時還未學習如何溝通便被一本本的文法書嚇走,又或者學出來的語文生澀又不自然,好像看著劇本逐字逐句朗讀一般。

而我們語言學人也不是「離地」到不知現實語境如何:我們不斷地和學校老師合作,從課程設計、教師培訓、課堂應用也有參與,本地海外如是;而且我們還有跨學科跨業界跨媒體合作,如科學語文識讀、專業傳意,或者是醫療傳意也有積極參與。或許我們更需要把我們的工作做好並宣傳出去,讓更多人知道語言學並不是搞搞發音文法,在象牙塔裡做理論,或者是懂說十種語言,看很多莎士比亞之類的蛋頭們 (eggheads)。

大概是這樣。把心中想說的寫了出來,沒有那麼糾結,舒服多了。

(因為平常不是以中文書寫論述學術課題,如果行文生硬辭不達意,懇請賜教和見諒)